春节是万家团聚、万众返乡时期,也是非法集资活动高发频发期。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,履行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教育的职责,提高职工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,维护林草领域广大林农及群众切身利益,省林草局在此提醒大家:
投资需谨慎,千万别掉入“非法集资”的陷阱。
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:非法集资形式层出不穷,且根据时势热点不断变换新的花样,但是“万变不离其宗”,就是通过许诺回报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。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,请务必提高警惕:
◆以“看广告、刷单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“投票、链接钓鱼网站”等为幌子的。
◆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。
◆以投资养老产业,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、预定床位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。
◆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以有营业执照为由“编造故事”吸收资金的。
◆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。
◆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。
◆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。
◆以组织老年考察、“夕阳红”旅游、推销保健滋补品、养老养生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,向老年群体筹集资金的。
◆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。
◆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要求:严禁组织非法集资,或通过做业务员、充当资金“掮客”、发放违规集资宣传资料、提供经营场所等方式为非法集资行为提供帮助。
◆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。
◆行为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◆保持理性思考,防范诱惑陷阱,杜绝参与非法集资行为。
◆拒绝高利润诱惑,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“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”。
◆远离非法集资,避免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。
弘扬正气,与非法集资行为作坚决斗争: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协助有关管理部门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,形成合力共建美好和谐社会,构建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氛围,让非法集资成为“老鼠过街,人人喊打”。如您发现身边出现非法集资的行为,请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,并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、推介会录音录像、合同协议、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,积极举报反映。举报一经核实,将依法依规予以奖励。
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方式: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。举报方式如下:
◆向所在地基层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、公安机关或属地政府、网格员提交相关材料。
◆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(非法集资举报热线)反映相关情况。
◆通过微信小程序“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”的“其他服务/投诉反映”举报。